2005年10月1日,發生在會澤縣娜姑鎮的一起“輪姦故意傷害案”,歷經8年的“變”與“辯”後,經最高法院的覆核,將於24日15時在會澤縣法院宣佈再審判決結果。
  諸多線索和證據,都將這起當年的“鐵案”,指向為一起典型的冤假錯案,當年被判18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施偉的命運,也將在今天的判決宣判中得到最終的認定。代理此案將近6年的雲南宣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邱雲稱,目前該案已通過最高法院的覆核,該案的善後工作也在陸續開展。
  人不知今日再審宣判
  昨日13時57分,會澤縣娜姑鎮仍在寒風冷霧的籠罩下,鎮上乾溝街的政府大院,餘蓮正坐在自家堆滿破爛的雜物房內一處角落,低著頭認真拾撿著簸箕里的石粒。她說這是家人的口糧,因為穀子放在地上曬打時,摻雜進了不少小石粒。她眯著眼將石粒從碎米中一粒粒挑出,一陣寒風吹進,將門吹得吱吱作響。
  門口對面的住房鐵門一直緊鎖,餘蓮說,兒子施偉早已出門不知外出忙什麼,對於施偉24日15時的再審判決一事,餘蓮表示毫不知情。
  餘蓮說,施偉取保候審後,暫時沒有工作,在家中的生活費用都由自己和丈夫承擔。“平常我出門都會在街上撿些廢紙垃圾,兩角錢一斤,賣了換些零用錢。”
  餘蓮的印象中,施偉取保候審在家的日子里,情緒一直都比較低落,也不怎麼說話,常常坐在門口的空地上發獃。
  而鄰居劉雲高對回到家中的施偉的印象是,施偉偶爾會跟其他人講話,也常能看到他騎著姐姐家的摩托外出。“具體也不知道他去哪裡做什麼,有時候很早就會出門。”
  施偉在家幾個月什麼話也不說
  “他在家裡待了幾個月什麼話也不說,我們都很著急,當時我整個人的感覺都是黑暗的,害怕他出什麼事,所以也一直在勸他。”施偉的二姐施靜說。
  施靜說,弟弟施偉常會給自己看店賣水賣小商品,在乾溝街開的一間小商鋪每個月只有300到400多元的收入,“他每個月看店掙的錢都放在店里的抽屜里,他也不拿,我給他零花錢,他也不要,每天看完店他就會回家。”
  在再審判決來臨的前一夜,施靜等施偉的家人都感到激動,“我們相信法律會給他一個公正的判決,這一天他在等,我們也在等。”
  案件判決前善後工作已同步展開
  昨晚,施偉的辯護律師宣和律師事務所邱雲,連夜趕到會澤。
  據瞭解,23日當天中午,省市各級司法機關工作人員都陸續趕到會澤縣,提前準備24日下午這起案件的再審判決工作。
  邱雲說,至今被害人一直都還認定施偉參與作案並強姦自己,但最高法院已通過對這起案件的覆核,案件的結果也已經出來,並且也很明白,目前善後工作也在同步開展。
  律師

  冤案被糾正體現法治進步
  邱雲說,從2007年開始,自己開始接手施偉的這起案子,整個過程持續將近6年時間,如今終於將有最後的終審判決,迴首看來案件每推進一步,都非常地困難。
  “省檢察院、曲靖檢察院等各方反反覆復地共同努力突破,才促使犯罪嫌疑人範天貴說了真話,案件才有了新的突破,否則如今也無法重新立案,更不可能有再審判決這一天。”
  邱雲表示,包括浙江叔侄強姦案等,今年全國已經有4起涉及強姦的案件被翻案,這樣的景象在歷史上都是難以想象的。
  邱雲認為,原來出現這麼多冤假錯案,說明當年的國家法律體系從偵查到審判工作,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這對國家法律的危害也是不言而喻的,“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如今這麼多冤假錯案被糾正,也體現了我國法治在不斷地進步,如果法院不給立案,那麼也無法出現這麼多的錯案的糾正。”
  施偉姐姐:為案件奔波曾多次被騙
  回憶起為弟弟案件奔波的經歷,施靜有些感嘆。她回憶說,二審還沒有判的時候,自己和家人曾多次去過雲南省高院、曲靖市中院以及省市兩級檢察院到處找人,但弟弟的申訴書根本遞不進去。施靜說,為了弟弟的案子,自己和大姐都曾多次被人騙走錢財,“第一次被人騙了3000元,第二次被騙了5000元。”
  施偉的大姐施寧則說,有熟人說能幫自己聯繫律師導致自己也上當受騙,“當時只想著弟弟的案件能夠有轉機,於是取了2萬元給那位熟人,托他去找有能力的律師,但最後都沒有得到回信。”施寧說,送的錢都打了水漂,後來幾經周折才找到雲南宣和律師事務所邱雲律師,整個事情才有了真正的轉機。
  (文中除施偉外,其他當事人均為化名)
  肖輝龍 黃漩(雲南信息報)
 
(編輯:SN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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