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網訊(通訊員席金輝報道)近日,新疆阿勒泰地區發改委、教育局、財政局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阿勒泰地區幼兒園收費標準的通知》,對阿勒泰地區幼兒園保教費收費行為進行規範,明確了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收費標準和服務性收費、代收費項目的新收費標準。
  《通知》規定,全日制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指導性標準:自治區級示範性幼兒園按每生每月400元收取,地區級示範性幼兒園按每生每月340元收取,縣級示範性幼兒園按每人每月270元收取,合格幼兒園按每生每月200元收取;特困家庭幼兒按保教費標準的50%收取;全日制公辦幼兒園住宿標準,不分級別按每生每月200元收取;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收費標準由各民辦幼兒園根據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結合幼兒園評定等級合理確定,報當地發改、教育、財政部門備案後執行。
  幼兒園服務性和代收費項暮幼兒園伙食餐點費以不盈利、不結餘為原則,幼兒園自行確定,單獨核算,每月公佈幼兒園伙食餐點賬默自覺接受社會和家長監督;保險費由家長自願交納;體檢費,幼兒園按照衛生部門規定統一組織在園幼兒定期體檢,可代收體檢費用。
  文件要求阿勒泰地區各類幼兒園辦園條件和保教質量必須達到等級標準,幼兒園不得突破國家規定的班級規模標準,教師按照兩教一保配備;幼兒園除收取規定的幼兒園服務性和代收費項目外不得收取書本費和其他任何費用;不得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義,別外向幼兒家長收取費用。
  此收費標準於2014年9月起實施。  (原標題:新疆阿勒泰地區調整幼兒園收費標準 9月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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